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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11526743
一起食用野生蘑菇引起食物中毒的反思
http://www.100md.com 2008年2月24日 徐立环 赵青艳 李可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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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【中图分类号】R155.3【文献标识码】B【文章编号】1673-7555[2007]03-0096-02

    2006年7月24日,齐齐哈尔市某饭店发生了一起食物中毒,进餐22人,发病10人,经医院治疗,全部治愈,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:

    1流行病学调查

    发生食物中毒的饭店是一个小店,为了让菜肴有地方特色,经常购买野生蘑菇制作各种菜,7月24日中午有9人进食了野生鸡腿蘑炒肉、青椒炒肉等,晚餐有13人进食了野生鸡腿蘑炒肉、酱柳根鱼等,主食均为饺子,进食后陆续有10人发病,未食用野生鸡腿蘑炒肉的60余人无一发病。

    野生鸡腿蘑是由采蘑菇人直接送到饭店的,因该饭店经常用她的货,所以也很放心。经调查采蘑菇人从事这一职业已多年,她熟悉什么样的蘑菇是可食用的,什么样的蘑菇是有毒的,近一个时期都在同一片树林采集鸡腿蘑,一般采蘑菇的时间都在清晨天还没亮就开始了,打着手电采蘑菇。

    该饭店卫生状况良好,从业人员无患病及皮肤破损情况。

    2临床表现

    7月24日中餐,进餐9人,发病7人,晚餐进餐13人,发病3人,10例患者中潜伏期最短为1.5h,最长为17.5h,患者的临床症状基本相似,主要临床症状为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头晕,两人出现呼吸困难、流涎、出汗、发烧(38℃~39℃),一人出现视觉模糊、抽搐 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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